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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35,268,47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国内较早的集钢结构设计、施工、制作、安装与总承包为一体的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现已逐步形成了以重型建筑钢结构、重型特种钢结构为主导,装配式建筑产业化、美学整木定制及高档门窗产品系列化发展,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特色经营格局,是我国钢结构行业中能够承建各类建筑钢结构、桥梁钢结构、电厂钢结构及大跨度空间结构设计、制造与安装的骨干型企业。公司所拥有的独特资质优势为其承揽体量大、门槛高、技术方面的要求高的国家大型总包项目提供了保障。公司产品主要为重型钢结构、轻型钢结构和实木复合门以及高档门窗等,大多数都用在大中型工业生产厂房、高层级超高层建筑、会展中心、市政桥梁、住宅建筑等。

  钢结构板块业务主要是采取订单驱动的经营模式,以钢结构工程总承包为核心,提供从设计、生产、施工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服务。

  由于原材料(主要是各类钢材)的供应是钢结构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重要环节,公司依据销售订单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每年年初选择供应商确定合作模式,采用持续分批量的形式向原材料供应商进行采购,目前已逐步形成了以钢材经销商为主,上游钢铁生产企业为辅的稳定供货渠道。

  公司钢结构工程生产加工采用包工包料的模式,即根据中标项目的合同和设计的具体实际的要求,由公司自行采购原材料并进行构件生产加工和工程安装,个别项目存在客户指定原材料供应商,由公司依据指定采购的范围和要求做采购。

  项目的承揽是公司业务的首要环节。项目承揽最重要的包含获取项目信息、对项目的评价审议、组织投标和报价、签订合同等。

  公司施工环节的作业模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利用自己的安装队伍进行实施工程;一种是寻求劳务合作方进行实施工程,将承接的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安装劳务分包给拥有相对应资质的单位,公司对项目施工全过程负责。公司在业务高峰期安装任务饱和且工期要求十分紧迫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项目对安装资质、安装技术和经验、安装能力、安装人员、安装质量、施工时间等具体实际的要求,在合格劳务合作方名册中进行比质比价和评价筛选工作,最终选取相应的合作方进行合作,签订劳务合作合同。

  公司借鉴国际钢结构优势企业“设计、制造、安装一体化经营”的业务模式,向客户提供从钢结构设计、制造、加工和安装的全方位服务。公司在钢结构领域的设计、制造、安装方面形成了相应的竞争优势,除此之外,公司还成立专业设计院,拥有国内先进的制造加工和检测设备,同时拥有优秀的钢结构安装队伍。

  公司的木门业务主要以木门、柜体、墙板、酒店家具、防火门、室内装修工程为主,集设计、研发、生产、安装与服务为一体;门窗业务主要是以各种铝木门窗、铝合金门窗、幕墙、智能系统窗等为主业,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服务为一体。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设立采购部负责原材料、辅料、外购半成品供应商的开发、选择和管理工作。公司在初选供应商时,由采购部门会同公司招标部门、技术部门对供应商做综合考评,依据公司制定的标准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公司采用订单式、多品种、小批量定制生产和工程客户较大批量生产相结合的自行生产模式,生产线全部引进国际上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生产车间根据销售中心和渠道营销中心提供订单情况组织生产。

  公司采用工程销售和零售相结合的销售方式。工程销售客户最重要的包含房产公司、装饰装修公司、部分工程客户等,部分客户订单需提供安装服务、五金配件及墙板、地脚线等定制产品,企业成立了市场部由专人负责工程客户市场开拓;同时,公司通过媒体广告投放,以提升客户对产品体验,扩大富煌木门品牌知名度,推进业务规模提升,提高协同效应。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做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曹靖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监事会所发表的详细的细节内容,《2023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完海鹰先生、吴慈生先生、胡刘芬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所作《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2024年工作规划切实可行。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3,525.0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9,605.0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8%。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亦客观、公正。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96,050,593.62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纯利润是91,456,156.51元,减去按公司章程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9,145,615.65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831,771,176.42元,减去已分配2022年红利20,022,349.99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8,653,804.40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现提出如下分配方案:拟以公司现在存在总股本435,268,478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67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162,988.03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监事会所发表意见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己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一定效果地贯彻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有效地控制了公司内外部风险;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较为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提供保证。

  《2023年度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所发表意见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障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815,5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企业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做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要,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2024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1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做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做到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注册制改革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真实的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内容做修订。

  关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独立董事制度》内有关条款内容做修订。

  关于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内有关条款内容做修订。

  关于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内有关条款内容做修订。

  关于修订后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关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检查后,董事会都同意聘任童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6月12日下午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股东大会批准的相关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拟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4年6月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巢湖市黄麓镇富煌工业园富煌大厦公司8楼会议室。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能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线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1)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43”,投票简称为“富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股东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煌钢构”)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富煌钢构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富煌钢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做投票表决。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同意、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永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3,525.0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9,605.0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8%。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亦客观、公正。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96,050,593.62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纯利润是91,456,156.51元,减去按公司章程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9,145,615.65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831,771,176.42元,减去已分配2022年红利20,022,349.99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8,653,804.40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现提出如下分配方案:拟以公司现在存在总股本435,268,478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67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162,988.03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该方案。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依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23年度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线年度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情况,方便广大投资者与公司更好的沟通和交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将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通过“全景·路演天下”()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裁曹靖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李汉兵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叶青先生、独立董事完海鹰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童敏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兼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童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童敏,1981年11月生,安徽怀宁人,党员,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主持设计施工的多个重点工程获得鲁班奖、中国钢结构金奖、黄山杯、省勘察设计奖等,主持及参与完成多项省部级标准、工法,科研成果多次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国钢结构协会科学技术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等。先后被评为中国钢结构杰出人才、中国钢结构创新人才,同时担任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安徽省钢结构协会专家、合肥市建设行业专家委员会专家。

  截至目前,童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遣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3月累计新签销售合同额人民币约84,431.11万元。

  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已中标尚未签订销售合同的金额合计55,983.27万元。

  以上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线日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431.11万元人民币,具体计提项目明细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要求,为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当期确认无法收回的逾期应收款项等进行核销处理,核销金额为906.88万元。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明显地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明显地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就可以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大多数来源于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别的货币资金存储放置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实物资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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